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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仲景灸法思想临床应用探析
所属分类:医学论文  日期:2018-08-08  浏览:

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 戴淑青    崔晨华

   东汉名医张仲景所著之《伤寒杂病论》,总结了汉代以前的医学成就。不但为中医辨证学和方剂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,也为针灸学的发展,做出了卓越的贡献。其关于灸法的论述虽不甚多,但也对后世灸疗的发展不无影响,现择其精要而述之:

1. 灸法多用于急症、重症  张仲景对于阳气虚弱,阴寒内盛重症一般采用灸法回阳救逆,温通经脉。如《伤寒论》292“少阴病,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,不死。脉不至者,灸少阴七壮”。此条脉不至,伴手足不逆冷而反发热,乃因吐利致升降失常,气血逆乱,阳气一时不续所致,用灸法以温通阳气,阳气通而脉自复。第343条“伤寒六七日,脉微,手足厥冷,烦躁,灸厥阴。厥不还者,死”。此条为阳气虚衰阴寒内盛,直用灸法灸其厥阴,以散寒复阳,灸后,若肢冷如故,为阳气衰绝,预后不好。349条“伤寒脉促,手足厥逆,可灸之。”此条为阳虚阴盛,导致阴阳气不相顺接则四肢厥逆,治宜温灸,以通阳散寒回厥。325条“少阴病,下利,脉微涩,呕而汗出,必数更衣,反少者,当温其上,灸之”,是说下利之阴虚血少、汗出亡阳者当用灸法急救回阳温补其虚寒。这些都是仲景用灸法温经散寒,回阳救逆的实例。《金匮》中独用灸治的5处中有4处用于治疗急症与闭症。如《杂病方第二十三》 “救卒死而张口反折者方:灸手足两爪后二十四壮了,饮以五毒诸膏散。救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:马尿一升,水三斗,煮取二斗以洗之。…,灸心下一寸,脐上三寸,脐下四寸,各一百壮,差。”前者为闭症,灸十宣穴醒脑开窍,后者为脱症依次灸鸠尾、建里、中极穴温阳固脱。两条症状均为阴阳逆乱,猝然神昏之急症,故用灸法,温阳救逆,醒神开窍。正所谓“药之不及,针之不到,必须灸之。”说明仲景治疗急证不唯针药,审明病因,以求速效。仲景的这一观点为后世普遍认可,如宋代擅用灸法的代表医家窦材云:“真阳元气虚则人病,真阳元气脱则人死。保命之法,灼艾第一,丹药第二,附子第三。”灸法用于急症亦见于《扁鹊心书》。其论述的病症和医案,几乎90%以上是用灸法,且被当做急救回阳保命之第一要法。笔者参考近代一些灸法名家如周楣声、谢锡亮等灸法,用于某些急症时,亦获佳效,故灸法之用于急重症实应发扬光大。

2.  阴证宜灸,阳证宜针  《伤寒杂病论》认为“刺法是泻其实热,灸法是温其虚寒”。强调阳证宜用针刺,阴证宜用灸法治疗。遵循此原则,一般不会出现变证、坏证。阳证用针、宜泻,阴证施灸、宜补。《伤寒论》倡六经辨证,首辨阴阳,阴阳为八纲总纲。《灵枢·终始篇》讲:“凡刺之道,气调而止,补阴泻阳。”《伤寒论》中有关针灸的条文共25条,除误治致变的9条外,用针的9条,基本上是邪踞三阳经,外邪初中,正气未虚的实证、热证,针刺“随其实而泻之”。施灸的7条,基本上是三阴经虚证、寒证,当温其上,灸之以补阳气。

如《伤寒论》第304条指出:“少阴病得之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恶寒者,当灸之,附子汤主之。”“口中和”三字,是本条着眼点,“其背恶寒者”,必须要“口中和”,方可确诊阳虚,才能用灸法和温阳药治疗。成无己说:“少阴客热,则口燥舌干而渴。口中不和者,不苦不燥,是无热也。背为阳,背恶寒者,阳气弱,阴气胜也”。此证阳气极虚而阴寒内盛,故温灸与热药并用,可选用一些具有温阳强壮作用的穴位,如:大椎、气海、关元、命门、腰阳关、至阳。仲景的这一观点基本得到了大多数医家的认同,目前在临床广为应用。但也有一些医家认为不论寒热虚实皆可灸之,如《医学入门》说:“虚者灸之,使火气以助元阳也;实者灸之,使实邪随火气而发散也;寒者灸之,使其气复温也;热者灸之,引郁热之气外发,火就燥之义也。”笔者认为,灸法是属于祖国医学治则八法中的温法范畴,多用于虚寒证。有时也用于热证这是属于热因热用、温热散结的方法,不是常法是变法。要知常达变,不可拘泥。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,控制好灸疗的量,积累了足够的经验,则可大胆施灸。

3.热证禁灸  阳盛阴虚,忌用火灸;张仲景认为火当包括艾灸、熏熨、温针、烧针等内容,阳实证不宜用火治。如《伤寒论》118条“脉浮热甚,而反灸之,此为实,实以虚治……”可致火邪上越,热伤阳络,“因火而动,必咽燥吐血”;又如《伤寒论》117条“太阳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经不解,必清血,名为火邪”,说明太阳病不能以火熏取汗,纵令汗出,亦由火力劫迫所致,阳实证用此法,于治为逆,故出现躁扰便血等症。至于阴虚的热证,不但较为猛烈的火热疗法不能运用,即使是火热比较温和的灸法,也应忌用。如《伤寒论》284条“少阴病,咳而下利,谵语者,被火气劫故也;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”,说明少阴受邪,本可用温药扶阳兼驱邪,但火劫迫使汗出,则阳未复而阴已伤,故产生变证。又如《伤寒论》119条:“微数之脉,慎不可灸,因火为邪,则为烦逆,追虚逐实,血散脉中,火气虽微,内攻有力,焦骨伤筋,血难复也。”阴虚之人,筋骨本失濡养,今用灸法火力虽微,也易使津液受伤,加重阴虚,从而出现枯槁之形,或促使疾病恶化,故宜慎用。阳证虽然忌火,但也有例外,如48条:“二阳并病……设面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,当解之熏之。”因阳热在表,法可透散,故借熏法的透散能力以祛热,此与阳实在里当用清法以及“阳盛阴虚忌用火灸”不同。

《伤寒论》中关于误治的针灸条文有21条,其中属于三阳篇的有17条,误治的原因均与热病用灸有关;其他4条均为阴虚或伤寒化热用灸法引起的变证。可见,张仲景认为,灸法多适用于阴盛阳虚的寒证而不宜用于阴虚阳盛的热证,误用可引起阴伤亡阳之弊。但热病是否可灸后世尤其是近代医家提出异议。理由有四:首先,《内经》中早有“热病二十九灸”之说,所谓“二十九处”者只是概言热证可以在全身多处施灸。其次,《伤寒论》中所列举的火逆火戒之说,是统指古代的各种火疗方法在内而言的,火虽能包括灸,而灸不能代表火,如因以火劫汗所引起的不良反应,统统归咎于灸,这是不公平的。 再次,越来越多的临床与实验研究证明,灸法不光是通过灸热渗透进人体内而起作用,灸法还具有调理脏腑的功能。四是仲景时代所用灸法以直接化脓灸为主,不但没有今天温和的艾条灸,即或是隔物灸也可能处在萌芽时期,由古法的化脓灸,演变为现在的温和灸,其义已有天壤之别。故无论何种疾病,用灸法都要掌握好度的因素,不可一概而论。

4.针灸药并用 《金匮》中用针灸疗疾时多配以方药,或以针灸为主,或以药物为主,标本兼治,以奏奇效为目的。如《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》云:“发汗后,烧针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,气从少腹上至心,灸其核上各一壮,与桂枝加桂汤主之。”言因温针(即烧针)迫汗太过伤其心阳,而致下焦阴寒上冲发为奔豚,治当灸与汤剂并用。外用灸法温经散寒,内服桂枝加桂汤调和营卫,以降逆气。又如《疟病脉证并治第四》云:“疟脉自弦……,弦紧者可发汗,针灸也……。”疟邪伏于少阳,病脉自弦,弦紧主里寒盛,借针灸发其汗。后世医家认为此当针灸大椎穴,以冀温阳达邪,和解表里。文中“可发汗”之语,不唯针灸,亦指汤剂。唐孙真人《千金方》云: “其有须针者,即针刺以补泻之;不宜针者,直尔灸之,此为良医。若针而不灸,或灸而不针,皆非良医也。针灸不药,药不针灸,尤非良医”。故学者须深解用针及艾灸之道,知针知灸知药,方为良医。此外明高武指出“针灸药因病而施者,医之良也”;杨继洲曰“是针灸药者,医家之不可缺一者也。”皆说明了针灸药并用的重要性。

5.灸法临床之宜忌  在《金匮》中多处论及灸法之宜忌。最明确的莫如《痉湿病脉证治第二》云:“痉病有灸疮难治。”痉病当保津,绝对禁用火灸、烧针之类强发其汗,否则津液再伤,预后必然不良。又如:“湿家身烦痛……,慎不可以火攻之。”“火攻”是指烧针、艾灸、熨熏等法。火攻劫汗,内攻有力,易致发黄鼻衄等变证,故慎之。另外第117条中“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,气从少腹上冲心者,灸其核上各一壮。”“灸其核上”就是在病变局部上施灸法,这为后世的阿是穴理论奠定了基础。

由此看出,仲景对灸刺的预后十分清楚。当灸刺效力不达时,必须用专药攻之。如《呕吐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》云:“下利,手足厥冷,无脉者,灸之不温;若脉不还,反微喘者,死。”此为脾肾虚寒,阳随阴脱的危候。医者急用温灸,以冀回阳救逆。但灸之厥不温,脉气亦不还,显系温灸之力不足。若反见微喘,则为元气上脱。由此提醒后人,对于阳脱之危证,当用药物急救回阳,非灸刺所能及也。因此,临证之时,病情复杂,必需掌握灸疗的适应症与禁忌症,不可盲目施灸。曾有医家云:“未给自己灸疗数百壮者,不可轻言灸法”,笔者亦有同感。

总之,张仲景的上述学术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,针与灸作为针灸学的两大组成部分缺一不可,我们必须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现代医学推陈出新,师古而不泥古,才能让灸法发扬光大,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服务。

参考文献:

1.周楣声.灸绳. 青岛出版社.1998.8

2.谢锡亮.谢锡亮灸法.人民军医出版社.2009.9

3.熊曼琪.伤寒论.中国中医药出版社.2003.1

4.范永升.金贵要略.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.2003.1

 

 

 

附:作者简介

戴淑青(1963—),女,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,医学硕士,硕士生导师,副教授,副主任医师,现工作于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(邮编:266033)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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